不知道其他學校的校務會議是不是也這樣「精彩」?
但我覺得最令人不解的是,明明都是(或自詡是)「高知識份子」的老師們,卻常常在討論提案時流於「情」當道,而忘記學校也需要法治(或更需要法治)。首長們(校長、主任)最喜歡講的話就是「請大家為學校著想」「為了學生好」,總是訴諸「情」,然後要求老師去做一些分明不是我們分內工作的事。有時候就放話說「我相信老師們都是很有愛心的」好像你不照他們的話去做,你就是很沒愛心。說實話,我就是不爽你認定「我有愛心」、我一定要「無條件配合你」;而今我也練就「你越是講我越是不要做(怎樣,你咬我啊!)」。
以今天的提案為例,其實又是討論多次的舊案,其一是「老師是否應擔任交通導護志工」;另一個是「導師輪聘辦法修訂」。關於交通導護志工,校內會議已經討論多次,教師會的老師們也多次提出教育部明文規定,交通導護志工並非老師們的工作內容,因此後來才將名稱清楚標示為「志工」。但儘管講這麼多次了,學務處還是每每提出輪值表,並一再懇切的請老師配合,然後又說「為了學校為了學生」。你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將我排入志工行列,這麼不尊重人,我為什麼要配合你?我不懂校長或學務處為什麼堅持老師一定要去站路口?校長不能有肩膀一點取消這個沒有法源依據的強制「志工」嗎?既然你這麼半仙的認為所有老師都「很有愛心」「都會願意配合」,你就直接發同意書嘛!強迫別人當志工,哪有這種道理。更爛的是,今天主任還打算拿教師聘書來壓我們,說聘書的某一條規定老師必須協助交通導護。幸虧我們教師會理事長很有法治概念,他立刻說「校內的聘書或任何辦法若有違上級的法令規定則無效,既然教育部明文規定交通導護志工並非老師的工作,那麼學校的規定是不應該存在的」(然後主任就開始說去留問題,然後校長就開始隨便你們)。
莫名其妙到了極點。
很奇怪的,教育學生的學校及老師們,竟然如此不在乎法治,「情」氾濫,「法治」不當一回事,也難怪很多事情總是搞成一陀爛泥,亂七八糟。從最近的一個新聞可以發現,不是只有我們學校如此。
看看這個新聞:
【台
灣醒報記者陳昭妤台北報導】針對新北市教育局提出「午餐指導費」應由教育部統一編列預算,教育部長蔣偉寧已允諾組成專案小組討論。對此,全國教師聯盟秘書
長吳忠泰表示,老師犧牲午餐時間陪伴孩子用餐,可預防突發危險,此費用有其意義,但教育部應將名稱規畫好,避免遭受外界誤解。教育部體育司司長王俊權表
示,明天就會召開會議,討論財源及細節。
對於「午餐指導費」,國內教師褒貶不一,有教師今天就投書表示,「午餐指導費」可能會陷老師於不義,因長久以來,班級導師陪學童吃營養午餐已形成慣例,家長也認為這可以教導孩子用餐規範,糾正孩子偏食的習慣。雖然會占用導師自己的用餐時間和增加導師的負擔,但本著教育的熱忱,相信大多數導師都把陪孩 子吃營養午餐視為是自己份內的責任,自然也不會有「補貼」的要求。
但全國教師聯盟秘書長吳忠泰卻表示支持,他認為,午餐時間並不包含在導師的授課時數內,屬額外挪出的時間,給予些微補貼是有意義的。但他也強調,午餐指導費的名稱有再商榷的必要,畢竟所謂「指導」,可能會給人上課、教學的感覺,若指的是上課,就應納入授課時數,而不應再編列一個項目,避免外界誤解, 讓老師徒增困擾。
對此,主責營養午餐事務的教育部體育司司長王俊權表示,目前國內的「午餐指導費」規範的確分歧,各縣市都有自己的一套作法,因此找出一個共同的標準 是必要的。但他表示,財源的規畫也有許多盲點,有不少人認為,目前已提高導師費,應可直接從其中支付午餐指導費,是否有需要再編列一個項目,還需要研究。
王俊權說,在教育部的指示下,已組成專案小組,明天就會開會,除了邀請專家學者討論,還會傾聽民間教育團體的意見,做出完善的規畫。
雖然我不是國小老師,不用為這個議題煩惱,但其實他們的內涵是類似的。正因為有太多老師欠缺法治觀念,才會認為「慣例」是可行的,一切只要依慣例行事即可。然後又說「本著教育熱忱」,好像不肯陪學生吃飯的老師就沒有教育熱忱、就不配當老師一樣。試問,一個老師想要在午餐時間好好用餐何錯之有?老師辛辛苦苦上了幾節課,想要好好用餐午休一下也不行嗎?也就是有這些沒有法治觀念的老師,才讓那些被「教育熱忱」寵壞的家長認為老師做什麼都是應該的。我想問這些家長,如果你的老闆叫你無薪加班,你願意嗎?如果你的老闆佔用你的午餐午休時間,你願意嗎?然後還對你說「為了我們公司好!」。(而且一個月最多才五百元,天啊,老師還真是廉價)(那國小老師可以這樣說嗎:「這錢我不要,那我可以自己好好用餐了吧?」)
身為學校的一份子,我們都知道行政有行政的困難,有時候確實很需要老師們互相幫忙和體諒,但是出於自願和互諒的幫忙不應該被當作理所當然,更不能強迫別人接受,更不要說忽略法治的原則。不過我想這種事情會不斷的發生吧.....
以今天投票的狀況來看,一般而言越年輕的老師越能夠為自己的意見發聲;但有更多老師(超過一半)選擇「不投票」。這種不表示意見代表了什麼呢?(我們明明最討厭學生在投票時不表示意見,但老師們自己卻常常這樣做)
題外話。回到辦公室的時候,有個老師義憤填膺的說「年輕人不承擔責任,要我們這些(資深的)來承擔」、「我們以前也是這樣過來的啊」之類的話。我沒聽到前面的話,不知道他在生氣的是那件事(猜想應該是導師輪聘制吧),但對於這種倚老賣老的言語實在很厭煩。時代不同了,先生!你倒是想一想,你當老師時候的「好處」,很多年輕老師可都沒有了,請不要拿你們以前跟現在比!我們要的也不過就是公平公正法治而已!繼續倚老賣老下去,只會讓人家覺得你被時代淘汰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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