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心網路著作權
自由時報的新聞。 大家自己看吧。尊重別人的著作權是應該的,但若以此為手段就太超過了。總之以後使用網路上的任何東西都要小心,陷阱可能就在你背後!被纏上了可是很麻煩的。
批林英典著作權流氓 無罪定讞
〔記者楊國文、陳建志/綜合報導〕知名生態攝影師林英典不滿黃姓男子在網站上,以他告過 很多學生,就以「著作權流氓」稱呼他,認為損害其名譽,訴請黃某賠償;高等法院認為,林因著作權作品被引用,確有多起民、刑事興訟,而在新聞報導、網路討 論中,也有林被指為「著作權流氓」的說法,此為可受公評之事,昨判林敗訴定讞。
林英典︰隨他去吧!
林英典昨表示,當初對引用他作品的人提告,純為維護著作權觀念,沒想到遭謾罵為著作權流氓。法官此種判決,等於鼓勵到處亂罵人不需負責,既然法官做此判決,那就「隨他去吧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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